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条红线,对这一新时代我们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牢牢坚守的根本政治立场,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
近年来,哈尔滨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要求,“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抓起”,积极探索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有效机制。在整合电话、网络公众号、微信微博等线上投诉渠道的基础上,整合线下信访、司法、行政和社会各方面治理资源,集成多元化解手段,建立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探索矛盾纠纷化解“联动调处”模式,实现群众只进一扇门,问题全办清,“最多跑一地”的目标。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安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后指出,“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党员、干部下访和群众上访结合起来,把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规范起来”。
哈尔滨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并将其作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普惠性、多元化三个方面,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健全法律服务网络,积极延长法律服务链,让基层群众遇到问题能够迅速得到帮助并得以快速解决。
聚焦体系建设,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力求“小事不出街,大事不出区,矛盾不上交”,建立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区级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一级,在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二级,在村(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同时面向所在辖区的居民,共同服务群众。基层纠纷矛盾事项由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室、工作站统一办理,完成信息核对、审核等工作,以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圆心,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工作站为点,点点成线,线线成网,辐射全市,形成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及时化解在“源头”解决矛盾,提早预防矛盾的发生,让群众解决矛盾不出村、不出镇、不出街、不出区,做群众的“贴心人”。
以“3+X”建立“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综合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集成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项目、提供多种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有效载体,是司法行政机关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窗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平台之一,共分办公区、服务区、等候区等三个区域,采取“3+x”工作模式,即基本功能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X”为拓展功能,融入司法行政其他业务工作,如: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涉法涉诉信访等,并创造条件引入相关部门协作,拓宽服务功能和覆盖面。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同时发挥辖区内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提供专业调解服务,结合实际提供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导引律师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业务等职能。
中心工作流程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一个平台统筹管理。一是法律咨询业务,对前来咨询的群众由专业律师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律解答,对所提出的问题,中心以所在辖区律师事务所特派律师进行专业的回答;二是人民调解业务,有调解意愿的由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如果案例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援尽援”需要聘请律师,中心根据当事人的困难程度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三是公证业务,办理公证业务的由专业公证人员进行咨询接待;着力将中心打造成了“一个大门进来、集中受理、分头办理、一揽子解决问题”的横向贯通式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平台。
聚焦机制创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创新机制就是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科学内涵、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部署要求,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形成“联动机制”,坚持“应调尽调” ,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优势,强化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做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及时有效解决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
科学制定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方案与措施,落实政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加大统筹力度,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实施、服务运行等方面加强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广泛收集信息,掌握情况,及时发现矛盾风险隐患,努力变被动调解为主动化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确保对潜在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疏导、早化解。
弘扬法治文化,形成全民守法的格局。利用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中心的功能、典型案例和各种工作动态;印制法治宣传单,分发到各街(镇),向居民宣传告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室和工作站的地址、电话和服务内容;在各种宣传活动中对中心进行集中宣传推介,同时充分利用公共政府机构室内外电子屏对公共法律服务内容进行全天滚动播放,并借助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与知晓率。经过宣传,哈尔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知名度不断提升,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室和工作站的首选率和知晓率有了很大的提高,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也大大提升。
群众可在线申请法律援助、在线申请人民调解以及在线申请公证等业务,实现司法行政业务“掌上办”、“指尖办”,为群众提供“零距离”“预约式”“点单式”优质便民的法律服务。一方面,为公共法律服务项目设计了不同的办理流程,明确责任窗口、申请条件、程序、办结时限等;另一方面,又把法律服务覆盖范围延伸到居民的手机上。
通过深刻领悟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认识到哈尔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前还处在完善发展阶段,还需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化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各级各部门领导常态化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主渠道”,化解群众信访矛盾的“终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