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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稳妥推进中央企业交叉持股
来源:学习时报
时间:2020-04-08 09:34:48
作者:李云峰
编辑:张广义

  交叉持股即相互持股,是指企业相互之间进行投资、互持股份,最终形成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股权结构。公司间相互持有对方股份之后,实际上就形成了命运共同体的特殊联盟关系。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新阶段,推进国有企业的交叉持股,作为国有企业合并重组方式的重要补充,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

  交叉持股方式的理论意义。交叉持股对企业的有利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稳定公司的股权结构,防止企业被恶意收购;二是分散各种风险,尤其是两个公司采用换股的方式各自进行多元化经营,以减少单一经营风险;三是加强公司间合作,在相互持股企业的资金、技术、人事、销售、创新等方面形成协同优势;四是在市场不健全时,降低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交易成本。

  交叉持股方式的实践价值。实施交叉持股相较于合并重组的好处突出体现在:首先,交叉持股操作简单且不存在后续整合问题。交叉持股后相关企业仍然保持经营的独立性,操作灵活、成本低,对市场结构、竞争格局以及行业监管的冲击不大。其次,容易突破所有制的天然障碍。促进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不同所有制资本的融合发展,特别是可以推动央企与地方国企之间、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之间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国有资本整体性、战略性的优化配置,助力产业资本的规模经济和产业链整合。再次,形成战略联盟,产生学习效应。通过资本的融合,实现国内国际市场的协调,解决经济资源分散、无序竞争和恶性竞争问题。通过管理、技术、市场、资金等方面密切合作,取长补短、相互学习,产生协同效应。最后,切实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引入外部董事进入企业董事会,激发企业经营发展的源头活水,又能制约企业“一股独大”现象并纠正企业内部人控制倾向。这将有助于国有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提升国有企业公司治理能力和水平。

  推进中央企业交叉持股的建议。一是推进重点行业及领域的中央企业交叉持股。对于产业周期性强、产能过剩问题突出、上下游产业链耦合紧密的产业,打通产业链,实现业务互补和风险对冲。二是推进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交叉持股。充分发挥中央企业资本、技术、管理等方面优势,积极利用地方国有企业资源、市场、成本等方面优势,促进优势互补,实现国有资本在更大范围的优化配置。三是推进中央企业和民营企业交叉持股。打破企业所有制界限,让两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为国有资本带来市场机制和经营活力的同时,也为非公经济提供强大的体制优势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四是推进科研类企业与实体类企业的交叉持股。打通产学研用产业链条,一方面鼓励创新、信息类企业主动贴近市场、了解需求、为客户提供精准的技术供给,另一方面促进技术应用型、实体类企业关注创新、支持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水平,发挥技术创新在企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和贡献。

  (作者系中国大唐技术经济研究院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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